3月5日,郑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专家论证会。会议由市司法局副局长毕娜主持,市政府法律顾问丁香、武中文、郑水泉、王海超等受邀参加会议,市文物局、管城区、金水区、二七区相关部门、郑州商代都城遗址博物院、市文物考古研究院等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上,市文物局就《条例》的起草背景和专家论证稿主要内容作了介绍;市司法局就立法程序和需要重点论证的问题作了简要说明;与会专家和单位围绕《条例》名称、框架结构、适用范围、保护对象、法律责任、语言表述等方面进行了论证,就《条例》中各级政府及部门权责划分、郑州商代都城遗址保护措施、研究利用以及条文用语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建议。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认真梳理汇总、逐条研究、合理吸收采纳与会专家和单位提出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