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组织召开非机动车管理等立法项目 专家论证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19-11-15 11:32


        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市司法局于11月8日在市政府综合楼第一会议室组织召开《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专家论证会,市政府副市长马义中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由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李文德主持, 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宋雅芳、李煦燕、黄琨、汤路明、石达理、李俊鹏等专家应邀参加论证。市司法局局长张江涛、副调研员梁立群、市公安局法制支队支队长李永亮、市城管局副局长张建彬等部门领导同志参加论证会。

        马市长强调,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自2013年6月成立以来,形成了良好的专家论证机制,充分发挥了专家委员在政府立法中的专业指导和方向引导作用,对政府立法质量的提高具有重要意义。今天论证的非机动车管理立法项目,对促进郑州市的交通综合整治,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非机动车管理涉及问题复杂,立法难度较大,望与会专家倾力给予专业指导,研究化解立法中的难题,提高立法质量和效果。

        与会专家分别就《办法》中关于非机动车的定义、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通行安全、停车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的事项及设定有关法律制度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研究和论证。比如:宋雅芳认为《办法》中关于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的规定,对当事人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要慎用信用机制。李煦燕提出《办法》中的禁止性管理措施应当与法律责任规定相一致,前后对应,确保可执行性。黄琨认为应当对非机动车拼装、改装、加装等违法行为的认定应当进一步明确;共享单车的概念已经被社会公众周知,可以写入《办法》。汤路明建议在《办法》规定建立非机动车管理的协调机构;认为有些条款在产品质量、工商管理等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不宜重复。石达理认为《办法》关于停车管理的内容应当与《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相衔接一致;关于信用管理的措施应进一步具体明确,便于执行。李俊鹏提出《办法》应在具体条款中明确对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的管理措施;建议明确非机动车道的具体设计标准,保障其路权;建议将共享单车的管理单独成章,结合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具体规定。

        根据议程,会议还对《郑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郑州市电子商务促进与管理办法》进行了立法论证,与会专家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起草部门也谈了一些问题和看法。

        最后,张江涛局长对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多年来对政府立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和帮助表示感谢!要求市司法局有关处室坚持好这项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法律专家在立法方向、立法理念、立法技术、立法质量和立法效果等方面的引领和支撑作用。今天各位与会专家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起草小组要尽快进行全面整理,逐条研究,对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尽可能吸纳,促进形成高质量的规章草案,一并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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