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翟利竹行政复议文书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4-09-27 16:02

翟利竹:

你因不服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于2024年5月22日作出的《关于翟利竹投诉河南省肿瘤医院相关问题调查情况的回复》,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4年7月25日作出郑政(复中通)〔2024〕424号《行政复议中止通知书》,于2024年9月11日作出郑政(复恢通)〔2024〕424号《行政复议恢复通知书》。2024年9月24日,本机关作出郑政(行复决)〔2024〕424号《行政复议决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决定维持被申请人所作的答复行为。

上述法律文书,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请你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往郑州市司法局(地址:郑州市长江中路8号209,联系电话:0371-67170957)领取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如对上述复议决定不服,可以自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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