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晓兵:
你不服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作出的《行政事项答复意见书》,向本机关提起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于2026年9月30日作出郑政(延复通)〔2026〕628号《延期审理行政复议通知书》。复议期间你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2026年10月12日,本机关作出郑政(行复终决)〔2026〕628号《行政复议终止决定书》。
上述法律文书,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请你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前往郑州市司法局(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西路8号201室,联系电话:0371-67170087)领取上述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