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关于处置资产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5-12-08 09:28

为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工作,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的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拟对一批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招废旧物资回收资格的企业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产概况

本次报废处理资产共28件,现进行公开处置。该批资产为报废资产,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

二、处置要求

本标为一次性全部打包;本次竞价的标的为已使用多年的待报废资产;成交人负责将该批待报废资产依法依规合理处置,处置中发生的清理、拆装、运输、安全措施等其它费用由成交人负责。

三、处置方式

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处置,参加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不少于三家,报价最高者为最终受让方。

四、竞价人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废旧物资回收业务,和我单位及工作人员无相关利益关系,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

五、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17时。

2.报名材料(逐项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4)无相关利益承诺书;

(5)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承诺书。

3.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间内将上述材料PDF扫描件(材料缺失、无公章、超过报名时间均视为无效)发送至我单位邮箱zzflyzzx@163.com,我单位资产报废处置小组12月15日对报名材料进行审核。

六、现场踏勘

资产存放地点位于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189号。现场踏勘时间定于2025年12月16日上午9时30分-10时,逾期不候。

七、竞价及后续事宜

1.竞价文件提交:12月17日上午9时各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见附件),密封提交至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109房间(二七区嵩山南路189号)。

2.竞价原则:现场竞价,提交报价单后我单位资产报废处置小组现场集中打开和公布报价,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该标的成交人。

3.付款:合同签订后,成交人须于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资产残值)上缴国库。若成交人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成交人。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0371 - 67188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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