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河南省法律援助条例》,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全面提升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现面向郑州市主城区公开招募律师事务所开展市本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一、招募条件
有意向参加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招募的律师事务所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
2.主要办公地点在郑州市主城区(即二七区、金水区、中原区、管城区、惠济区、高新区、郑东新区);
3.2022-2024年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4.组织结构清晰、管理规范,社会信誉度高,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热心公益事业,志愿从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能够设立独立的法律援助接待室,具备在郑州市主城区开展公共法律服务的条件和能力。
二、工作内容
接受郑州市司法局的统一调度和安排,承办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工作。
2.法律援助值班室(工作站)咨询接待工作。
3.办理郑州市本级及高新区的法律援助案件。
4.开展法律援助公益宣传、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
5.根据郑州市司法局安排开展其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
三、服务期限
二年,具体年限视工作情况调整。
四、评审办法
此次公开招募严格依照流程,成立由郑州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处、律师工作处、法制审核处、机关纪委、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组成的领导小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用。
五、申报流程
1.现场确认。2025年2月21日前通过郑州市司法局官网、郑州市律协网及公众号发布公告,有报名意向的律师事务所需于2025年3月3日前(工作日)到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地址: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南段1号)现场提交《律师事务所确认函》(附件1),并加盖本机构公章。
2.材料申报。2025年3月3日-3月7日,已进行现场确认的律师事务所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地点为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报材料如下:
(1)律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律所公章);
(2)律师事务所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证明;
(3)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名单(附件2);
(4)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承诺书(附件3);
(5)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工作方案(附件4);
(6)律师事务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意: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内容清晰、装订成册,页码、标题、编号、正文、表格等排版规范。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称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是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接听及郑州市本级法律援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