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关于申报第二批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3-11-21 15:24

自我市建立首批政府立法联系点以来,各联系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影响,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在促进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拓展社会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丰富立法联系点的整体结构,充分发挥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人才高地”“思想智库”作用,根据《河南省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结合我市工作实际,拟在全市范围内遴选第二批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一)收集和反映基层单位、企业和群众提出的立法建议和需求;

(二)组织对我市立法计划和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参与立法有关课题研究,参加或者协助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审查会等;

(四)对已公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进行宣传,对执行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参加我市组织的立法业务学习和交流活动;

(六)对我市政府立法的其他工作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申报范围

(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二)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派出机构;

(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法律服务机构;

(四)企业事业单位;

(五)行业协会、商会、学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

其他单位或者组织。

三、申报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规章;

(二)熟悉社情、民情,密切联系群众;

(三)在地域、行业等方面具有代表性;

(四)关注立法工作和所在区域、行业的建设与发展,愿意参与政府立法活动,能够及时收集汇总区域或者行业内实际法治需求和建议;

(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专门的办公场所,具有掌握一定法律知识或者熟悉基层、行业情况的人员;

(六)履行工作职责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申报方式

有申报意愿的单位可以按照公告要求自主申报。于2023年11月30日前,填写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申报表(见附件),报送至市司法局,并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市司法局将统筹全市的推荐情况,通过材料审核、实地调研、综合评定等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遴选,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对外公布并授牌。

联 系 人:苏林鸣

联系电话:0371-67446680

电子邮箱:zhengfulifachu@126.com

通信地址: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60号)515室

2023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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