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9年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体检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7-14 18:00

各位考生:

根据《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现将郑州市2019年考录司法所公务员体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根据《河南省2019年统一考试录用司法所公务员实施方案》规定,“根据拟录用职位,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和“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排序;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并列排序”的规定,我市录用职位共有24名考生进入体检环节(见附件1)。

体检标准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体检集合时间

 2020717日(星期五)上午07:00

 三、体检集合地点

 郑州市科技馆(地址:郑州市嵩山路170号,嵩山路与中原路交叉口西南角)

四、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集合时还需提交已填写好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第一页(见附件2,下载后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填写,并贴1寸照片)。

(二)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到指定地点按照分组分别集合报到、验证。考生应按要求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防疫工作。未能准时到达的,按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处理。

(三)考生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装入信封并写上本人姓名后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结束离开医院时领回。

(四)体检过程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体检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和体检顺序进行体检,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在体检过程中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的,取消体检资格;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

(五)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以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不超过一次。

(六)体检费用自理(260元)。

(七)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少吃或不吃高脂类食品,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八)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空腹、禁食、禁水812小时。

(九)根据规定,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考生请携带由孕检机构出具的怀孕证明,体检时出具怀孕证明并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十)经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考生取回代保管物品,自行离开体检医院。

(十一)考生应提前认真阅读体检注意事项,并保持电话联络畅通。请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达集合地点。

 

请在网页尾端下载查看附件:


 


                            2020714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