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你提出的成绩核查申请,依据《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已对你参加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的成绩进行了核查。经查,你主观题考试分数无变更。如需书面通知,请于2019年元月10日到郑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201室)领取。
特此通知
郑州市司法局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