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7-07-03 15:53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及河南省司法厅公告和工作要求,现将郑州市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必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地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现场申请

网上申请结束后,在郑州市司法局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应于7月20日至23日到郑州市政法干校大礼堂进行现场申请。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7月20日至2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郑州市政法干校大礼堂(工人南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门口有211路公交车)。

(三)提交材料(复印件要求:均使用A4纸张,页面平整干净,内容清晰):

  1、居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正反面必须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有照片的一面在上面,有效期一面在下面,居中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并自行打印,此备案表可重复查验的有效期至2017年9月30日);

  4、报名参加2016年司法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报考国家司法考试专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印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一式两份;

  6、与本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蓝底彩色证件照片5张。

三、其他

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书原件等资料需要留下,待上级部门审核后退还本人。退还时间7月31日,届时请到市司法局201室(桐柏南路224号)领取。

郑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咨询电话:0371-67651166

新浪微博:郑州司考http://e.weibo.com/2086882701/profile?type=0

 

 

                                                           郑州市司法局

                                                     2017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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