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6-12 15:1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72号)和河南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的有关要求,现将郑州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法律专业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或咨询当地司法行政机关)。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8年应届毕业专升本、专升研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军队院校不属于上述普通高等学校)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符合规定报名条件的现役军人,应当在规定期限通过全军政工网报名,相关工作由军队负责司法行政工作的部门具体组织。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三)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郑州市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指纹信息采集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7月4日。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1、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1)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蓝底、无妆、免冠2寸电子证件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6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需正面显示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上传风景照、生活照、全身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不得进行PS处理液化处理。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个人信息采集单、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非证件照片、他人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并不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

2)申请享受放宽政策的人员,须具有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户籍,网上报名时,应按要求上传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电子照片(户口簿为机打,户号、人号齐全)。

3)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网上报名时,应当签署《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承诺书》。

2、网上交纳考务费。

河南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确定为每人人民币240元。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9日。报名人员只能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建设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务费,各报名地不现场接受交费。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方式有两种:

1)网银支付。报名人员须到中国建设银行任意网点,开立借记卡账户(如已有则无需重新办理),并开通网上银行(高级版)。

2)账号支付。该支付要求报名人员所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能够正常接收认证短信。

报名人员只有在交纳考务费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打印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报名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

交纳考务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报名人员须在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时明确表示并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凭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领取。

3、网上下载准考证。

凡在郑州市报名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并经现场指纹信息采集后,可于9月1日至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必须清晰)。报名人员必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准考证和《个人信息采集单》(三证缺一不可)参加考试。

(二)现场个人信息采集

现场指纹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2日至22(节假日不休息),报名人员本人携带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凭证及相关材料郑州市政法干校(工人路南段429号),进行现场个人信息采集,领取《个人信息采集单》。《个人信息采集单》需妥善保存,考试时作为进入考场的有效凭证之一。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个人信息采集的,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

1、现场采集提交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享受放宽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原件打版、户号、人号齐全),报名填写的户籍代码户籍地一致,提交的户口簿原件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一致。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

4)本人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

5)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本人《学生证》(学生证注册齐全)

6)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人员,需提交网上报名时的承诺书一份。

7)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8)持军队院校颁发的本科以上毕业证书的报名人员,其学历证书必须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1995)参训字第034号】未经教育部、原解放军总参谋部、原解放军总政治部联合批准,凡军队计划外招收的地方学生,不承认其学历地位。对于持军队院校颁发的学历证书是否属于国民教育序列,报名人员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无结果的,应当提供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认证报告”。

9报名人员毕业证书遗失的,须提交毕业证明书》。

10)报名人员学历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或出生年月与身份证不符的,须提供毕业院校或公安机关出具的相关(格式)证明。

2、现场个人信息采集时间及其他相关事宜,将于7月10日在郑州市司法局网站公布。

三、考试时间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6日、17日

报名人员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和个人信息采集单,并经指纹认证通过后方能参加考试。

四、考试复习依据

应试人员可依据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进行复习备考。郑州市司法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也不委托任何单位进行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考前培训辅导。

五、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

根据《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合格分数线由司法部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确定。11月下旬,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布考试成绩。

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经审核符合资格授予条件的人员,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和证书颁发事宜,由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另行公告。

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应于2018年7月31日前,持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和毕业证书向报名地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适用范围及管理,按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咨询方式

1、郑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开通新浪官方微博(名称:郑州司考),将及时发布有关通知,回答考生有关问题。

2、咨询电话:0371—67651166。

 

 

                                                             郑州市司法

                                                             2017年6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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