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你提出的成绩核查申请,依据《国家司法考试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已对你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四的成绩进行了核查。经查,你考试分数无变更。如需书面通知,请于2017年元月12日到郑州市司法局司法考试处领取。
郑州市司法局
201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