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5-06-25 17:06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及省司法厅公告精神工作要求,现将郑州市具体申请事项公告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

二、网上申请

参加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5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5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必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地市司法局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现场申请

(一)时间:7月21日至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郑州市政法干校大礼堂工人南路与长江路交叉口北50米路西,门口有211公交车)。

(三)提交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正反面必须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有照片的一面在上面,有效期一面在下面,居中复印);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两份(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并自行打印,此备案表须在可查验的有效期内);

4、报名参加考试时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报考国家司法考试专用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印章)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5、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一式两份  

6、请考生根据准考证号按以下时间现场申请,未按规定时间来办理的不予受理:

 21 上午:1441010100001~1441010100900

      下午:1441010100901~1441010101800

 22日 上午:1441010101801~1441010102700

 下午:1441010102701~1441010103650

 23日 上午:1441010103651~1441010104300

 下午: 1441010104301~1441010105000

 24日 上午:1441010105001~1441010105700

 下午:1441010105701~1441010107164

四、其他

身份证件、毕业证书等原件需要留下,待上级审核后退还本人。请730日-31日到市司法局407室集中领取。

国家司法考试处咨询电话:67651166

新浪微博:郑州司考http://e.weibo.com/2086882701/profile?type=0

 

 

                            

 

                                  郑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

                                         201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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