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再次荣膺“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
来源:新郑市司法局     时间:2015-04-09 10:41

近日,全国普法办下发通知,新郑市荣获第三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这是新郑市第二次获此殊荣。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是由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的,其评价考核体系主要考核一个地区推进依法行政坚持司法公正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以及推进法治宣传等十大工作的推进情况。此次入围,说明新郑市的法治建设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新郑市自2009年全面启动法治城市创建活动以来,坚持把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优化服务结构,提升政府效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经过几年的努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公职人员定期法律考试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等法制制度基本建立,“五单一网”制度改革(五单指政府权责清单、行政审批事项清单、产业集聚区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政府性基金清单;“一网”即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务服务网)全面推行,为新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为切实做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新郑市还坚持“三个狠抓”,积极完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一是狠抓法治重点,推进工作深入开展。新郑市不断加强重点工作、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问题的法治教育和管控治理,努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深入开展二是狠抓从业人员,提升法律服务质量。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等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民生工程、企业改制、政府法律顾问等领域开展法律服务,努力为新郑市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三是狠抓中心工作,推动创建全面开展。新郑市以市法律援助工作为龙头,以乡(镇、街道)、市直相关部门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值班室、村居受理点为依托,以法律服务者骨干,覆盖全市的三级法律援助网络基本构建为全国法治县区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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