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白庙强制隔离戒毒所
关于公开处置报废资产交易公告
为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工作,根据《郑州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权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郑财资〔2019〕313号)、《郑州市财政局关于优化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回收处置工作通知》(郑财资〔2024〕174号)等相关规定,郑州市白庙强制隔离戒毒所拟对一批已达使用年限且无法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置,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具备资质的回收企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拟报废处置的固定资产共计56项,原值193903元。数量、品质、完整程度均以竞买人现场实地查看为准(具体明细详见附件)。以上资产均已丧失使用功能,无法继续投入使用,仅作报废回收处理。
二、回收企业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废旧物资回收等相关内容。
2.具备完善的废旧物资回收、处理及环保处置能力,拥有符合国家环保、安全等相关标准的回收处理场所和专业设备。
3.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无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和我单位及工作人员无相关利益关系。
三、处置方式
本项目面向社会公开询价处置,参加报价的意向受让方不少于三家,报价最高者为最终受让方。
四、现场踏勘
报废资产存放地点: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2号
现场踏勘时间定于2026年7月23日上午9时30分-10时30分,逾期不候。参与单位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废旧物资回收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如再生资源回收经营备案证明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信用查询记录打印件(加盖公章)。
5.无相关利益承诺书。
6.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承诺书。
五、竞价及后续事宜
竞价文件于2026年7月24日上午9:30各单位提交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见附件),提交至郑州市白庙强制隔离戒毒所(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62号)报价单需完整密封、金额大小写一致,否则无效。我单位资产报废处置小组现场集中打开和公布报价,报价最高的竞价人为该标的成交人。成交人须于3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上缴国库。若成交人未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缴款,报价次高者递补成为成交人。
六、其他事项
1.回收企业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回收的报废资产进行合规处置,确保处置过程符合环保、安全等要求,如因处置不当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回收企业自行承担。
2.回收企业在回收过程中应做好资产清点、搬运等工作,确保现场安全,如造成场地设施损坏或发生安全事故,由回收企业负责赔偿及处理。
3.本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不向回收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也不支付任何报酬,回收企业自行承担运输、装卸等相关费用,未尽事宜以处置报废资产交易合同约定为准。
4.本次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郑州市白庙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楚老师
联系电话:0371 - 61870129
2026年7月15日
附件1:郑州市白庙强制隔离戒毒所拟报废资产清单
附件2:郑州市白庙强制隔离戒毒所报废资产处置竞价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