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河南省司法厅有关公告精神和工作要求,现就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专升研,下同)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5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于2026年7月8日8时至10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12348.gov.cn/),自行选择受理地并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申请享受放宽条件政策且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选择在郑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在网上申请时预约现场申请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
(一)时间:2026年7月14日至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郑发大厦)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法律职业资格审核窗口。
乘车路线,地铁10号线市委党校站G口出,徒步至郑发大厦;或地铁1号线西流湖站C口出,乘坐S170、S180路公交车到市政务中心站下车;或乘坐210、G37路公交车到市政务中心站下车。
(三)需提交的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截止到8月20日以后)。
港澳居民提交港澳居民身份证,并同时提交港澳居民居住证或者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台湾居民需提交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2、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6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学位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6年7月17日。
2、申请人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3、现场申请时须由本人办理,并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编号、学位证编号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考生须严格按预约时间到现场办理,办理期间遵守办事大厅公共秩序。
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371-67651166
郑州市司法局
2026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