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 ——写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
来源:人民日报  时间:2024-12-04 11:20

改革与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双轮,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重要方法。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连日来,以“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题,各地各部门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旨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我国宪法是我们党领导人民长期奋斗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实践逻辑的必然结果。新时代以来,我们之所以能续写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长期稳定“两大奇迹”新篇章,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我们党和人民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既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又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实现了改革与法治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

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作出系统部署,强调“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既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必须遵循的重大原则,也是处理好改革和法治的关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以改革之力完善法治,就要协同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改革,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当前,法治领域存在的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原因在于改革还没有完全到位。”新时代新征程,要进一步深化法治领域改革,破除束缚法治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立法领域改革、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健全公正执法司法体制机制、完善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机制、加强涉外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就要更好发挥法治在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中的积极作用。要以法治最大限度凝聚改革的思想共识、价值共识、制度共识和行为共识,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提供重要的法治保障。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推动改革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明法于心,守法于行。近年来,从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普遍设立宪法知识课程,到各地建立宪法宣传教育场馆,组织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人民群众宪法意识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彰显。要坚持知识普及、理论阐释、观念引导全面发力,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使全体人民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平等保护全体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

“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筑法治之基、行法治之力、积法治之势,汇聚起团结奋斗力量,定能开辟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新境界,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