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苏,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一级科员(公职律师)。主要负责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同时兼任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的日常组织管理。工作以来,该同志全心全意为受援当事人提供免费咨询和案件代理,收获锦旗与感谢。自他负责中心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来矜矜业业,特别是2019年被选派参与第十一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筹办工作,因志愿服务成绩突出,获得河南省委省政府的书面嘉奖。
为扎实做好工作,绝不将创文工作停留在纸面上,他主动与区文明办对接,与局文明办对接,与巩楼村对接,与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各律师事务所联络点对接,或上门学习讨教,或听取意见建议,或共同研究谋划,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常态化工作与突发性任务。同时,将文明单位创建、文明城市创建、“四送一助力”帮扶工作与法律援助核心业务结合起来,扎实开展各类创建活动,从自身做起,从策划推动参与中心创文活动做起,发动更多的身边人参与到创建工作中来。
在他的精心组织和带领下,中心学雷锋志愿服务大队平均每年开展志愿服务活动超过一百场次,零距离服务群众。他带领法律援助志愿律师奔赴建筑工地、居民生活社区、部队营区、大中小学校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对象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积极报送材料主动参加文明实践项目展示活动,每年平均编印文明创建信息50篇以上,拍摄收集照片超150幅,为编制上报文明单位年度考核材料和制作展板,提供了较为丰富的基础性材料。
为了将法律援助服务落到实处,他不断扩大宣传渠道,带头编制多种普法宣传手册、彩页等,结合维权周、妇女节、助残日、宪法周等活动,与多单位多部门加强联动,开展各类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积极组织律师志愿者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开展法律援助宣讲同时,他多次亲自“上阵”,发挥自身专业优势,以生动鲜活的方式向群众普及法律常识、宣传法律援助、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引导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一名志愿者以来,他组织并参与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近100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150余次,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志愿者的服务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