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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司法局
投诉
关于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违法行政侵害农村妇女及配偶补偿安置合法权益的投诉
关于惠济区大河路街道办事处违法行政侵害农村妇女及配偶补偿安置合法权益的投诉
事实与理由:
1、基本情况:
本人为铁炉寨村一组村民,2007年因结婚夫妻投靠法定婚迁户籍,一直在村里居住、生产生活、结婚生子,履行村民义务并享受该村组村民的一切福利待遇。
2015年底铁炉寨村拆迁改造,大河路街道办事处却以“姑娘婚后户口没有迁出且配偶户口也在本村的”为由,拒绝向本人发放过渡费、生活补助费及安置房。
2、具体违法行为:
•性别与户籍歧视:仅以“女性结婚”为由剥夺正常合法安置待遇,违反《宪法》第四十八条、《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
•公平补偿安置:拒绝分配过渡费及生活补助费和安置房,违反《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滥用职权:大河路街道办事处未依法纠正铁炉寨村委会的违法村规民约,纵容侵权行为,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七条。
3、损害后果:
•本人自2015年12月起被列为“特殊人员”,累计损失过渡费及生活补助费125000元和安置房面积40平米。
法律依据:
1、《宪法》第四十八条: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2、《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五十五条、五十六条:妇女在农村集体权益保障享有平等权利,妇女因婚姻变化带来的权益与所在地村民有平等的权益。
3、《监察法》第十五条:公职人员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权益,监委有权调查处理。
诉求:
1、依法查处大河路街道办事处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
2、责令限期纠正歧视性规定,补发过渡费、生活补助费及安置房;
3、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追责问责。
附件:
1、身份证、户口本;
2、违法方案条款规定;
3、征地补偿名单、村组福利名单、享受一切福利待遇证明、新农合、村民选举证;
投诉人:陈玉谦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