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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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郑州市司法局
投诉
关于河南省扬善律师事务所收费不作为的严重行为
投诉事项
本人因民事纠纷委托被投诉律师事务所代理相关法律事务,但该所律师在代理过程中存在严重不作为行为,导致本人合法权益受损。现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责令其承担相应责任。
事实与理由
委托关系成立
本人于2024年4月3日与被投诉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编号:(2024)豫扬代字4573号),约定由该所指派律师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线索。
本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5000元(附缴费凭证)。
本人于2024年6月28日与被投诉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编号:(2024)豫扬代字4788号),约定由该所指派徐勇律师再审诉讼代理。
本人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10000元(附缴费凭证)。
具体不作为行为
在委托的这一年里,作为该所负责人王叶子接待两次交费后,及时要电话不给,加微信不通过,本想着联系她沟通案件情况,最后一次找过她前台说不在,得到的回复不是“正在处理”,就是“还在等消息”,没有一次能给出实质性的进展情况。例如,从8月份申请重申递交法院,一直到11月份也没有回复,本人就开始督促案件进展情况,到居住地市法院查询,从11月份至今没有再审结果。作为一名负责案件的主管应该听取当事人的诉求,联系两次只谈收费不谈案情,当事人寻问案件进展情况,一直敷衍没有尽到责任及义务,从未主动联系当事人告知案件进展,作为主管没有做到监督工作,内部监管不严造成案件无任何进展。多次通过电话、微信联系律师事务所,均未得到有效回复(附沟通记录截图)。同时对案件关键问题未给予必要法律指导,导致本人错等一年之久。
我强烈要求贵部门对郑州扬善律师事务所的违规行为进行严肃调查和处理,依法追究相关律师的责任。同时,我希望该律所能够退还我支付的全部律师费共计15000元及车旅费300元,并对给我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我相信,贵部门会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期待贵部门能够尽快处理我的投诉,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