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初,市司法局先后收到金水区居民弓某某等93人不服金水区政府未按安置协议发放过渡费的行政复议申请。经了解,该案涉及人员众多,是我市当前的主要行政争议类型之一,案件涉及隐性问题多、信访与舆情隐患大,处理不当易引发示范效应和影响社会稳定。基于以上情况,为有效化解争议和维护社会稳定,我局坚持优先调解,主动靠前工作,推进矛盾化解。
一、及时研判提预警
作为我局专门负责行政复议办案的机构,市行政复议应诉事务中心接案件后,敏锐反应,立即研判,及时就案件所涉不稳因素和风险进行预警;局主要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责成专人专班负责,积极开展调解工作,并督促金水区相关单位关注与做好有关稳定工作。
二、靠前沟通做调查
为尽早化解争议,该中心行政复议工作人员在厘清争议焦点的基础上,靠前履职,先后深入到有关街道和社区,对过渡费未能及时发放的主客观原因进行调查了解,并研究争议调解化解方案与契合措施,督促被申请人及其有关单位主动采取措施,消除或者降低矛盾风险。
三、沟通协调达共识
在充分调查与科学谋划的基础上,市行政复议应诉中心于2025年4月9日组织申请人委托代理人、金水区政府、涉案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人、社区有关工作人员等,进行面对面地调解。当事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中心工作人员就案涉事项主客观情况与背景进行了阐明,梳理了有关争议问题,并劝导双方基于客观情况和维护合法权益的原则,尽可能地接受调解与和解。
最终,当事双方达成初步共识:由被申请人在10个工作日内,先行核对每个涉案申请人的过渡费给付情况,并作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申请人同时保留对处理结果提起复议和诉讼的权利。
四、督促落实见成效
和解方案达成后,市行政复议应诉中心一是依法通过补正机制,争取和解措施的落定时间;二是责成专人负责,督促指导金水区相关单位推进开展工作,关注有关进度。
2025年4月23日,金水区针对涉案申请人就涉案事项分别作出处理意见,并送达申请人。当日,涉案申请人提交书面请求,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
此案的化解,再次提示我们:行政复议的根本性任务在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只有站稳依法为民的政治立场,谋划科学合理的方案措施,才能得到有效办案结果。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在行政复议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全程调解的工作要求,不断总结调解经验与提升调解能力,更多地将行政争议化解在复议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