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初,郭某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反映市城乡建设局对其履职申请所作回复处理行为问题。
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办案机构,市行政复议应诉事务中心接到申请后,立即指定王华杰同志专门负责,对案件进行调查审理并开展争议化解工作。据调查了解,案件起因是申请人向市城乡建设局投诉北三环快速路与中方园小区58号楼之间未有其他障碍物阻隔,该路段未加装声屏障,车辆通行噪声对其所在的中方园小区58号等楼业主生活造成影响;被申请人书面答复郭某则称:根据北三环有关路段环评验收报告,中方园东区的敏感点噪声实测值满足验收标准。
所以,本案的争议在于郭某认为有关路段实际噪音超标,而行政机关则认为项目建设符合环评设计且已通过验收,化解争议的关键点在于据实查明该路段车辆通行是否实际导致申请人所住居民楼噪音超标。据此,我们协调双方当事人同意以实际检测数据为准化解争议,即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实地多时段、多点位进行噪音检测,若噪音达标,申请人认可检测数据和行政机关的处理回复,并撤回复议申请;若噪音超标,被申请人承诺按规定采取措施,尽快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随后,我们组织双方到场,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有关噪音数值影响睡眠和休息。为此,我们及时跟进,督促市城乡建设局采取有效解决措施。在其承诺并出具证明将于下半年施工加装声屏障的情况下,申请人主动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并于近日送来锦旗,感谢有关中心及有关工作人员“尽职尽责为民解忧,亲力亲为温暖民心”!
这一案例告诫我们:行政复议办案务必要坚持依法便民、为民解忧,重在化解争议,为民维权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自我加压,努力提升实质性化解争议的意识和能力,持续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