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积极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为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9-01 17:13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切实维护公民、企业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8月25日,中牟县政府召开第63次常务会议,对《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审议稿)》进行专题研究。

会上,中牟县司法局主要从清理范围、清理原则、清理内容、清理结果等方面对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进行了汇报。

会议指出,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充分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精神和保障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举措,也是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保障公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具体体现。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在开展全面清理的基础上,对《民法典》《行政处罚法》《外商投资法》涉及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和有违公平竞争的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规范性文件进行的专项清理。从源头上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提供了法治保障。

会议要求,一是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单位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程参与、具体工作责任到人,确保高质量完成规范性清理后续工作。二是要密切配合,做好衔接。此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公布之后,需要修订的规范性文件,起草单位要尽快启动修订程序,其他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修订。对宣布失效和废止的要一律停止执行,同时要做好停止执行后的管理衔接工作,保障工作的连续性和合法性。三是要强化责任,加强管理。县司法局要充分发挥全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职责,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清理、备案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坚实制度保障。各单位要强化自身规范性文件管理,在文件施行过程中,出现与上级政策规定不一致时要及时提出清理意见,防止因具体工作与上级政策要求不符而影响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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