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成绩 查找不足不断把集中劝阻违法行为活动推向深入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1-01-21 00:00

               总结成绩  查找不足

不断把集中劝阻违法行为活动推向深入

――市劝阻违法行为领导小组召开办公室成员单位会议

 

113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六楼会议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集中劝阻违法行为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贾记鑫听取了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阶段(调查摸底和准备阶段)工作汇报。办公室成员单位: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城市管理局、市文明办负责人汇报了前一阶段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在听取各单位汇报后,贾记鑫主任对第一阶段办公室成员单位所作的大量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开展集中劝阻违法行为活动行动迅速、工作扎实的中原区、惠济区、上街区、二七区、中牟县、巩义市等县(市)区以及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工商局等单位提出了表扬。同时,会议指出,个别单位存在信息报送不及时,活动开展不平衡等问题。

对下一步工作,贾记鑫主任提出了五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展集中劝阻违法行为活动是提高城市品位,树立省会郑州良好形象的重要措施。各级党政一把手要高度重视,切实负起责任,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宣传教育贯彻整个劝阻违法行为活动始终;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加大宣传力度,既要报道遵纪守法的先进典型,同时要曝光一批违法的人和事,通过多形式的宣传,提高市民文明意识,倡树文明行为。

三要加大指导和督查力度。办公室、市政府法制办要出台措施,加大督导力度,通过督查,发现好的典型,鞭策落后,差的地方要重点督导。春节后,市人大要组织代表督导视察。

四要加强信息上报和建立情况通报制度。要以简报形式及时反映工作情况,重要的信息要及时以情况反映形式向领导报告,引起领导重视,并在全市通报。

五要做到严格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对群众意见大、典型的不文明行为和违法行为要加大劝阻力度,如对影响城市形象的乱发小广告的违法行为要切实予以劝阻、整治。要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文明执法教育,在劝阻工作中,执法人员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做到文明用语,文明说教,防止与违法者激化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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