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督导检查司法行政业务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2-09-24 00:00

关于督导检查司法行政业务融入

网格化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司法局,机关各处室:

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市局将于912日至29日对第三季度各县(市)区司法局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并组织开展评优评差。

一、人员安排

按照《郑州市司法局关于主动融入  强化服务  积极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的意见》附件1执行,由局领导抽调机关处室有关人员到县(市)区司法局进行督导、检查。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一)条块融合的发现反映解决反馈问题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一是在司法行政业务上,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工作情况;是否建立村情社情档案台帐和动态管理台帐;对基层网格反映的信息是否及时受理、调查,并限时办结。二是否与当地各级网格负责人及时沟通联络,做到主动融入;是否指导、协调有委托事项的网格负责人开展工作);

(二)教育培训提升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县市区司法局是否对融入网格的局机关及乡(镇)办司法所干部和人民调解员分期分批进行了培训;县市区司法局是否对承担委托工作事项的网格负责人进行了司法行政业务培训或以会代训);

(三)定期集中活动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围绕司法行政工作融入网格化管理工作需要,是否在网格内集中开展了法制宣传和专项法律服务活动,对于郑州市司法局统一组织的活动,县市区司法局开展落实的情况,县市区司法局自行组织的有特色、有规模的活动具体有哪些)。

三、督导、检查方式

查看县(市)区司法局正式文件、培训工作方案、各项集中活动方案及有关工作台帐,查阅相关会议、活动记录和活动现场照片,并到主抓的乡(镇)办进行实地查看。

要检查县(市)区司法局融入网格化管理发现问题、反映问题、解决问题的数量;检查县(市)区司法局开展网格化培训的时间、地点、人员、内容或以会代训的情况;检查县(市)区司法局落实市局统一组织的“讲法治、促和谐、保稳定”法制宣传集中活动、人民调解百日攻坚活动、律师进社区等活动情况以及自行组织活动开展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928日上午1100前,各县(市)区司法局需将被督导检查的内容形成书面总结上报市局组织处(电子邮箱:sfjqzgzd@163.com)。(书面总结中包括:发现反应解决问题的具体数量,教育培训次数及参加人员情况,定期集中活动的次数及活动效果),同时要上报本单位服务网格化管理工作信息简报、活动照片及相关宣传报道情况。

(二)929日上午11:00前,各督导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内容包括好的方面、主要做法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经带队领导签字,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登记、备案、汇总,并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评优评差,予以通报。

联系人:史孝启,联系电话:67661845,手机:15838353500

 

                            二?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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