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郑州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3-03-15 00:00

2013年郑州市法制宣传教育

和依法治市工作要点

 

2013年,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郑州工作目标,着力在重点法律法规宣传、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法治文化建设、基层民主法治实践、依法治理、法制宣传队伍建设上狠下功夫,锐意进取,创新创优,求真务实,确保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始终走在全省前列,努力为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

突出抓好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全面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八大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利用法制学校、法制讲坛、法治文化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等普法阵地,在全市城乡广泛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宣讲活动,引导广大公民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大关于法治建设、法制宣传一系列重要论述的精神实质,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

突出抓好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国体政体、领导核心、指导思想、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权利义务等主要内容,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法制观念。深入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基本经验、基本构成及基本特征,使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制保障,促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组织全市公务人员宪法法律知识考试。

二、突出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带动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氛围的形成

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坚持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党校(行政学院)法律知识培训、个人自学法律、公务员学法考试考核等主要学法形式和制度,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领导干部学法方案,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努力夯实青少年法律素质根基。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的学科渗透,推进中小学法制教育课时、教材、师资、经费“四落实”。坚持校内法制教育课与社会第二课堂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和“一校一警(法官)”、“模拟法庭”的作用,培育校园法治文化,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感染力和影响力。深化“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营造法治氛围,努力使青少年养成学法尊法用法守法的良好习惯。

不断强化村()民群众法制宣传教育。深化完善“法律进乡村”和“法律进社区”活动机制,结合村(居)民群众现实所需,通过采取法制讲座、法制文艺表演、赠送法律书籍、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方式,积极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持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农村家庭“法律明白人”覆盖面达50%。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丰富农村法治文化。

大力抓好企业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以深入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为载体,完善企业学法制度,促进企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按照“谁用工、谁普法”的原则,严格落实各类用工单位对外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的主体责任,结合服务管理各个环节,开展与外来务工人员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教育,特别是加强对工厂、建筑、餐饮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增强其法治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依法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探索建立“两新”组织法制宣传教育制度。不断创新载体,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开展“学法、用法、守法”活动,促进各行业民主法治建设。

三、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基础

突出宣传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法律法规。围绕推动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把握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继续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宣传经济结构调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新型城镇化建设、资源节约、环境保护、科技进步、自主创新及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尤其要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不断加大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为把郑州早日建成自然之美、社会公正、城乡和谐的现代化都市区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突出宣传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以政治建设和社会建设为着力点,围绕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公平正义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力宣传社会组织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党风廉政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信访、投诉、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各级政府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水平,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观念,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为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突出宣传服务保障民生的法律法规。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为根本目标,大力宣传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征地拆迁、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宣传与保障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利益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及时抓好新修订的《刑诉法》、《民诉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新颁布的《精神卫生法》、《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全市公民学习和运用各种法律法规提供必要的支持。

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推进主题活动深入基层。依托网格化管理人员,利用普法讲师团成员、大学生村官、律师、人民调解员、普法志愿者等资源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大众传媒,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使主题活动更好地深入基层,服务群众。

建立健全“法律六进”工作制度。结合实际,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内容、途径和方式,加强对“法律六进”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深入开展法治郑州创建活动,促进各项工作法治化

坚持依法执政。各级党委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协商制度。支持和保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按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完善基层民主制度,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厉行法治,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进各项执政活动的制度化、法律化。

坚持科学立法。紧紧围绕郑州都市区建设,加强重点领域立法,拓展人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形成具有郑州特色的法律制度和体系。

坚持依法行政。全面贯彻《郑州市法治政府建设指导规范(试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制度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深化监督检查,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坚持公正司法。政法机关要切实担当起平安郑州、法治郑州建设的历史责任,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解决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执法司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提升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科技信息化应用能力、拒腐防变能力。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深入开展法治创建活动。各级各部门各行业要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郑州创建活动的决定》和《关于在全市深化法治乡镇(街道办)、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推进法治郑州、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深入进行;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和“依法治校示范学校”等创建活动,不断提高社会各项事业法治化管理水平;认真总结推广“民主法治村”、“民主法治社区”等基层创建工作经验,扩大基层法治创建活动范围,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深入开展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依法治理活动,为郑州都市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和发展环境。

五、加强阵地和载体建设,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加强法治文化制度建设。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建设活动的意见》,以市政府名义出台我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举办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经验交流会,进一步加强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努力推动法治文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加强阵地建设。继续推动“覆盖城乡、便捷民众、设置合理、功能多样”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城市、乡村公共文化场所如图书馆、文化场馆的作用,加大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楼宇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动态法制宣传阵地建设,积极引导社会各单位加强法制宣传栏、宣传园地建设,拓展法制宣传教育平台。

进一步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移动通讯等大众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通过开设专栏、专刊、专版、专题节目、微博、手机报等,使法制宣传教育更便捷,更有针对性,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广泛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积极支持文艺团体和各阶层人士创作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组织开展法制文艺汇演、法制文艺大奖赛等推进活动,促进法制文艺进一步发展繁荣;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推荐活动,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充分运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各专项法律的宣传日、宣传周和宣传月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六、认真组织“六五”普法中期考核,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和决议全面落实

认真动员部署,做好自查及迎检工作。制定“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实施细则,举办“六五”普法中期考核培训班。各县(市)区、各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确保中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客观全面。

扎实开展自查和抽查。市、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从4月份开始,对 “六五”普法中期督查进行自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具体指导,制定加强和改进措施并认真落实。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中期督查和专项调研工作,确保中期督查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加强档案资料规范化建设,为迎接“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做好准备。

认真总结、大力推广“六五”普法中期工作的先进经验。做好“六五”普法中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推荐表彰工作。

七、加强组织领导,持续提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水平

加强党委领导和人大、政协的监督检查。各级要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参与的领导体制,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和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单位党委(党组)年度至少研究一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人大、政协要定期监督检查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充分发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的作用。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要发挥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的作用。发挥专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各级普法讲师团成员、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法制新闻工作者的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引导他们发挥各自优势,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各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宣传报道,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蓬勃生机与活力。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经验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网站、报刊、广播、电视和《郑州法治》,及时传播信息,加强学习交流和指导。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建设,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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