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郑州市公证工作要点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5-05-06 15:39

2015年,郑州市公证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公证工作意见和郑州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公证职能作用,推进公证体制机制改革,加强公证队伍建设,完善公证监管措施,拓展公证服务领域,提高公证服务质量,增强公证服务能力和公证公信力,为促进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做出新贡献。

一、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

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公证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理解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深刻理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深刻理解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历史必然性;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准确把握全面推进治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任务,准确把握公证工作在依法治国中的职责使命,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为引领,着力抓好“五个注重”:注重服务市场主体,保障商务诚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注重服务司法审判,发挥证据功能,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公正司法;注重服务民事交往,规范法律关系,消除矛盾隐患,促进社会安定;注重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管理方式,规范社会秩序,促进法治社会建设;注重法治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全民法治意识。切实增强做好公证工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使命感、责任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开创公证工作新局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中作出应有贡献。

二、进一步推进公证工作改革

按照2000年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和司法部要求,引导和鼓励我市现有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全供、差供事业体制的公证机构,条件具备的,改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积极主动地向党委、政府汇报工作,进一步争取对公证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推动出台有利于公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帮助解决公证工作改革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三、持续提升公证质量

一是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5〕24号)文件精神,坚决做到“四个不准”(要在公证执业中强化红线意识、坚守底线思维,不准未履行公证受理、登记、审批等程序私自出具公证书,不准为虚假的公证申请人或者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不准违规收费,利用办证谋取私利或者向经办人、中间人支付回扣、介绍费等,不准与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各单位可以采取制作成警示牌放于办公桌上、宣誓等形式,时刻提醒每名公证员遵循质量至上的意识。二是严格执行《河南省公证复查争议投诉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厘清责任,依法处理。对出现公证投诉案件多或投诉调查处理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实行主办公证员制度试点的单位,对主办公证员实行动态管理,成立质量检验组,严把公证质量关。其它单位要加强审批程序,设立质检员和专门负责投诉处理人员,对在公证质量评查过程中或公证复议投诉处理过程中发现的错证、假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三是严把公证质量,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使用公证业务软件,必须给当事人拍照,当事人提交的证明材料必须签字确认,对证明材料必须进行核实,确保公证质量。充分发挥公证办公软件的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和公证质量,每名公证员都必须会使用办证软件办理公证,并作为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四是积极开展公证卷宗质量评查活动。市局将于6月、10月对公证卷宗进行抽查,评查结果在全市进行通报。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公证机构、公证员,停业整顿、限期整改,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并取消年度评先资格。对优秀公证卷宗予以表彰。五是开展争创“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年终对各处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六是加强涉外涉台公证管理,对多次出现常识性错误的公证员进行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加强涉外公证工作管理,对新开办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进行督查。

四、积极开展公证法律援助

在巩固发展民间借贷公证业务和传统民事公证业务的基础上,积极为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重点拓展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中间业务等方面公证业务,大力拓展公证业务领域。要高度重视《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实施意见》,积极介入当地政府相应机构,并把此作为大事来抓。全年办证量在2014年的基础上增长10%,达到14万件(具体任务见附表)。积极开展向社会承诺“对年老、残疾等当事人办理公证业务实行预约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老年人、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工作,每名公证员全年办证不少于18件。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将公证工作积极融入当地网格,把公证工作下移,不断推出便民利民新举措,发挥节假日值班制度,以及残疾人绿色通道作用等,在特殊的日子为特殊的人群提供优质公证服务,“走出去”主动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4月下旬,劳动节前夕,在全市开展“为市级以上劳模免费办理公证公益服务日”活动。10月19—25日,重阳节之际,在全市开展“为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办理遗嘱公证公益服务周”活动。

五、积极开展争先创优活动

一是严格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证机构建设的意见》要求,拟在下半年出台全市统一的形象规范工作标准,使全市所有公证机构力争达到依法执业、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服务优良的标准,使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二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争当政风行风先进单位,市协会将下发方案,对各单位开展明查暗访。三是继续开展“公证业务技术能手”竞赛和争当郑州市 “十佳公证质量服务标兵”活动,积极培育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

六、大力加强公证员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公证员的执业监管,规范服务秩序。依法加强对公证员的监督、指导,对因违法违纪被开除公职的公证员,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严格公证员年度考核制度,对不在公证工作岗位执业的公证员,不予考核备案。二是加强教育和培训。组织参加全省公证行业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执业公证员业务培训、新任职公证员培训和公证员助理培训,进一步提升公证队伍的综合素质。三是按照《公证法》、《公证员执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公证员一般任职和考核任职工作。严格公证员执业准入制度,坚持从通过国家司法考试人员中选拔公证员,对考核任职公证员要从严把握、从严录用。

七、大力宣传公证工作

一是加大公证宣传力度。8月下旬,在全市开展《公证法》颁布十周年宣传活动。通过公证法律知识介绍、典型案例分析等扩大公证知晓度,引导当事人自觉选择、自觉运用公证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公证事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展公证业务领域和公证服务质量提升专题研究。黄河公证处和绿城公证处要勇于担当,发挥人才优势,把专题研究成果转化到实际工作中去,并在有份量的业务刊物上发表,提高影响力。其它公证处也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并注重宣传的影响力。三是搭建多种有效载体和宣传平台。加强与省、市级各主要新闻媒体的联系,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公交广告、网络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证工作,努力为我市公证工作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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