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5-10-26 00:00

   郑州市司法局是市政府领导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部门,担负着法律服务、法律保障、法制宣传三大职能作用。

   目前,局下属郑州市监狱、郑州市齐礼阎劳教所、郑州市白庙劳教所、郑州市石佛劳教所、郑州市政法干部学校、郑州市公证处和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7个县处级单位。

   现将我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4年度收入总计15688.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850.38万元,其他收入838.4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   294.17万元。

   2014年度支出总计15583.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万元,教育支出1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2016.0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98.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5.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5.7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20.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款)8万元,主要用于监狱、法援日常活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11436.3万元,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支出3358.6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机关及相关二级机构正常运转、开展司法行政工作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监狱(款)支出343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监狱正常运转及场所安全稳定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强制隔离戒毒(款)支出4645.7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各所正常运转及场所安全稳定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10万元。主要用于石佛劳教所强制隔离戒毒区建设项目。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415.19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支出2411.2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抚恤支出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支出0.3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相关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支出3.69万元。主要用于军转干部相关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支出375.75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的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575.73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度,郑州市司法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相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政策,通过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减少无必要接待等一系列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301.85万元(含厅(局)机关及7个所属单位),与2013年相比减少21.1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4.41万元,与2013年比增加0.2%,增加原因为市公证处参加上级组织的出国考察。包括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

   2014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境)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境)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决算290.24万元,与2013年相比减少15.38%,减少原因是因为我局严格控制车辆编制,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13.68万元。2014年郑州市监狱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囚车1辆,主要用于办理监狱相关业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6.56万元。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及二级机构当年公务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14年郑州市司法局机关及二级机构财政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8辆。

   3、公务接待费决算7.2万元,与2013年相比减少79.68%,是因为我局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2014年公务接待全部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及二级机构接受上级部门业务指导、检查,同级部门交流学习、召开会议等业务支出,接待104批次、915人次。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