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一学三促”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3-11-26 00:00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  在全市深入开展“一学三促”活动的意见》(郑发〔2013〕13号)要求,结合郑州市司法局系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 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第二批参加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单位要“学习精神、调查研究、边学边改、做好准备”的指示精神,按照7月5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和中共郑州市委十届五次全体会议要求,统一思想,提前着手,充分准备,积极参与,以“学习精神、促作风转变、促科学发展、促民生改善”的“一学三促”为核心,持续务实重做,夯实思想基础,为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作风保证和组织保证

(一)活动的重要意义

中央决定在全党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是加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执政党建设的重大部署,是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的重大举措,对深化和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纯洁性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战略意义。

作为第二批参加教育实践活动单位,借助当前全党已经形成的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好氛围、好环境,在全局系统深入开展 “一学三促”活动,有利于统一全局系统广大党员和干警的思想认识,强化理论武装,打牢思想根基,端正思想态度,增强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有利于全面、客观、真实地掌握我局系统影响党群、干群关系的突出问题,学、查、改同步进行、交相互动,深入促进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有利于以党风带政风转作风促民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各方力量,集中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教育实践活动提前彰显成效,为下步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坚实基础。

(二)活动的主要目标任务

坚持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紧密结合郑州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学习和认真领会上级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有关精神,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着重查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身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等不拖,该改即改,边查边改,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有新转变;全面梳理评估近年来的司法行政工作,对照工作目标找差距、定措施,促进工作科学发展有新成效;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整合工作资源、凝聚工作力量,努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反映最强烈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突出问题,促进民生有新改善。以“一学三促”为核心,积极主动参与和融入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工作重点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全局系统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持续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持续服务郑州都市区建设这一主题,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1、进一步强化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法制观念。突出领导干部等重点对象法制宣传教育,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养成,促进全社会学法遵法守法用法。(责任处室:依法治市办)

2、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开展法制宣传,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依法治国”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夯实经济社会发展的法治基础。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和载体建设,进一步加强城乡法制公园、法制广场、法制长廊等普法窗口场所的建设和管理。(责任处室:依法治市办)

3、充分发挥律师的专业优势,深入推进律师服务郑州都市区建设,通过有效参与,为各级党委政府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咨询;通过担任企业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组建专项服务团,为企业依法经营,避免和防范经济、金融风险,为党委、政府有效化解发展进程中的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创立郑州市法律服务的特色品牌。继续开展律师送法进乡村、进社区活动和法律援助活动,积极为基层群众解决法律上遇到的问题。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引导信访人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促成各类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和民间矛盾纠纷在法治轨道内有效化解、案结事了,从源头上解决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信上不信下”、“弃法转访”等问题。巩固和深化律师队伍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成果。(责任处室:律师管理处)

4、切实加强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公证执业活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拓展业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公证服务覆盖面,引导当事人借助公证手段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预防矛盾纠纷,避免和减少诉讼。(责任处室:公证管理处)

5、进一步深化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鉴定机构分布格局,严格鉴定机构审核登记,提升鉴定人队伍素质,提升鉴定质量,发挥好鉴定机构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责任处室:司法鉴定处)

6、继续做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推动国家司法考试规范化、标准化、网络化建设,为广大考生提供优质服务,为国家选拔优秀法律人才。(责任处室:国家司法考试处)

7、认真履行监所安全稳定第一责任,严格落实罪犯劳教戒毒人员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干警直接管理和执勤、备勤、巡查制度,构建监所安全稳定长效机制。增强忧患意识,健全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加大狱所内侦查工作力度,提升狱(所)情分析研判实效,把各类问题和隐患发现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全市监所持续安全稳定。(责任处室:监狱劳教处)

8、始终坚持把教育改造罪犯劳教戒毒人员作为中心任务,扎实开展教育质量年活动,全面推行出监所教育、心理矫治和职业技能培训工作, 探索开展循证矫正,建立健全教育改造质量评估体系,不断提高教育矫治的专业化、科学化水平。(责任处室:监狱劳教处)

9、着力加强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巩固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人民调解组织。继续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建立接边地区联合人民调解组织,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人民调解网络。结合省司法厅“十星人民调解委员会”创建活动,健全完善郑州市村居调委会规范化创建标准和考核办法,深入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活动。继续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形成化解矛盾的强大合力。(责任处室:基层处)

10、建立完善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和出监所必接必送衔接机制。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就业指导、培训、社会保障等政策,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积极推动郑州市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提高对需要帮扶的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救助和管理服务的能力。(责任处室:监狱劳教处、基层处)

11、加强社区矫正组织建设,在市、县两级设立专门的社区矫正工作机构,确保每个司法所有一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大力加强社区矫正法制化建设,认真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和适应性帮扶工作。提高社区矫正保障水平,把社区矫正工作各类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上下联动、各部门互联互通的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提高监管信息化科技化水平。(责任处室:基层处)

12、继续深化、规范、提升以网格化管理为载体的“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建设。以解决群众办事难和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为核心,进一步细化职责、创新载体、强化考核,有效推进“条”与“块”深度融合,通过司法行政工作和人员融入网格化管理,实现转作风、促发展。(责任处室:办公室)

(二)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办理八件实事,持续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

1、认真贯彻监狱劳教工作法律法规,依法、严格、科学、文明管理罪犯劳教人员;严格按照规定办理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劳教人员减期、提前解教、所外就医、所外执行;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努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继续加大罪犯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力度,使郑州市监狱在押罪犯(余刑一年以上)中10%以上获得国家承认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深化狱(所)务公开,完善监狱长、劳教所长接待日制度,每月10日面向社会公开受理群众咨询,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处室:监狱劳教处)

2、积极组织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服务科学发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工作;大力开展外出(来)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全年免费开展法制培训100场(次),免费发放法制宣传资料20万份;扎实开展法治创建活动,重点培育2个县(市、区)、4个乡镇(街道)、10个行政村(社区)作为全省创建示范点。(责任处室:依法治市办)

3、加强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把好律师入口关;集中开展两次全市千名律师进乡村、进社区活动,面向基层群众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指导公证行业创新服务路径和服务方式;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当事人实行公证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对涉及残疾人、外出(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的公证事项,减收20%的费用。加强律师、公证员队伍管理和教育培训;依法加强律师、公证执业监管,完善投诉调查处理机制,及时处理涉及律师、公证行业各类投诉。(责任处室:律师管理处、公证管理处)

4、积极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机制,扩大基层法律援助服务网络,为特殊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提供电话申请、上门受理等服务;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设施,加强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建设,搭建“一站式、窗口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放宽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全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300件以上,咨询量4万人次以上。(责任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

5、认真组织开展“人民调解春风化雨”专项活动,动员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深入基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人民调解成功率达到92%以上。(责任处室:基层处)

6、周密组织,确保我省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为考生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责任处室:国家司法考试处)

7、强化司法鉴定执业监管,在司法行政机关职责范围内积极稳妥地处理涉及司法鉴定执业活动的投诉事项;对涉及残疾人、外出(来)务工人员、下岗职工、丹江口库区移民的司法鉴定事项减收不少于20%的费用。(责任处室:司法鉴定处)

8、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优化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在法定期限内办结;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责任处室:法制仲裁处)

三、方法步骤

(一)学习环节

1、灵活方式方法,提升学习效果

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党委(总支)、支部要突出学习主题,科学制定学习计划,精心组织,统筹安排,周密部署,通过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集中讨论等形式,学习和领会精神实质,夯实思想基础。

2、突出学习重点,掌握精神要质

局属各单位和局机关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意见》和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共河南省委关于在全省党员中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意见》和郭庚茂书记、中央督导组长周声涛同志的讲话精神,学习研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章、党的十八大报告和教育实践活动相关读本,学习焦裕禄精神。通过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品质境界,端正思想态度,坚决清除轻视思想、畏难情绪、观望态度、等靠意识,以动真碰硬的勇气、真抓真改的态度、时不我待的紧迫感,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查摆环节

1、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作风建设现状

局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充分运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组织调研组,深入一线,深入基层,通过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公开办公电话、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全面调研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准确把握和正确评估作风现状,坚定不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市委市政府20项规定,切实改进文风会风。

2、对照“四风”表现,深入开展“五查五树立”活动

一是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和局党委工作安排有没有脱离实际、弄虚作假现象,树立科学务实的工作作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二是查工作推进上有没有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树立敢于担责、勇于攻坚、善于创新的勇气和作风;三是查思想行动上有没有浮躁和懈怠现象,树立以发展为重、以事业为重、以工作为重,乐于奉献、锐意进取的精神;四是查工作生活中有没有奢侈浪费、享乐攀比、以权谋私的现象,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克己奉公的意识;五是查自身素质和能力与工作任务有没有不适应的地方,树立勤于学习、终生学习的意识。

(三)整改环节

局系统各单位要突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围绕“五查五树立”,对号入座,对照反思,从领导干部做起,从领导班子做起,从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做起,小有小改,大有大改,有的放矢,有错必纠。

1、制定整改方案。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以剖析报告为依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做到内容明确、时限明确、目标明确、措施明确、责任明确。要建立台账,兑现承诺,适时通报整改结果,接受群众监督。每位领导干部要与所在单位党组织签订整改承诺书,承诺书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2、落实整改措施。制定的整改措施要制度化、具体化,并明确专人负责,抓紧落实。具备条件的立即整改;近期可以整改的抓紧整改;难度较大需要一定时间的,要列出整改时限。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解决什么问题,抓住事关全局又能通过努力解决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局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对整改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3、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通过开展“开门评议”活动,大力加强诚信建设,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要针对群众反映的执法执业突出问题,在总结近年来执法执业规范化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各基层单位要编写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执法办案手册,全面加强执法执业责任体系建设、质量效率考评体系建设和监督体系建设,将执法执业为民的原则要求转化为具体制度规定,努力从机制上预防执法执业问题的发生,不断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把教育活动成果转化为长效工作机制。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中纪委、中组部等八部门《关于党委政法委员会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进行监督的规定》和河南省制定出台的实施细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加强执法责任体系、执法监督体系、执法信息化体系建设,大力推广执业资格认证、建立干警执法档案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切实加强对重点部门、岗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

四、组织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周顺杰为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张予琳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郑州市司法局“一学三促”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下设综合组、督导组、宣传组),全面负责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前期准备和“一学三促”活动的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研究制订总体工作方案、计划安排,部署安排阶段性重点工作,指导局属单位明确工作重点,有序推进工作。各单位要把“一学三促”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总抓手,结合单位实际,按照“一学三促”要求研究制定学习计划和工作方案,成立组织,强化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营造浓厚氛围。局属单位和局机关党委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创新载体,拓宽渠道,强化舆论引导。各单位政工部门要领先一步学习领会精神,统筹协调,及时发现和总结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注重反映人民群众的心声,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社会氛围。

(三)严格督查问责。局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一学三促”活动的督促检查力度,保证落实内容不走空、执行规定不走样。局纪委(监察室)要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郑州市20条规定,继续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并采取不打招呼的形式定期不定期到局属单位和机关各处室进行督导检查,对违反规定的,报请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单位、当事人直接领导进行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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