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上午,河南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处长杨永峰一行到郑州市司法局调研指导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郑州市司法局党委委员、一级调研员王海军、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同志、部分区县(市)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科负责同志、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代表、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对象代表、基层司法所代表等参加调研座谈。
杨永峰详细了解了郑州市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情况,对郑州市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发展基层民主、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进党建引领基层高效能治理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杨永峰要求创建工作要得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以创建工作为契机,推动法治乡村、法治社区建设提质增效。
会上,荣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的村(社区)代表、第十批创建对象村(社区)代表、基层司法所代表、区县(市)司法局分别汇报了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标准(修改稿)和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命名管理办法(修改稿)的意见建议。杨永峰表示,将认真研究吸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深化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水平,助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治理新格局。
下一步,郑州市司法局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严格对标对表,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扎实有效的工作,进一步夯实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基础,扎实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