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司法行政工作简报第二十三期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3-08-16 15:35

第23期

 

  郑州市司法局                         2013年8月16日

 

郑州市隆重召开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

——市领导张学军出席并讲话

 

8月15日、16日,郑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在郑州市嵩山饭店隆重召开。会议总结了过去几年市律师协会的工作,修订了律师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市律协新一届领导机构,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律师工作的主要任务。

副市长张学军出席开幕式并讲话。他充分肯定了近年来我市律师工作取得的成绩,对我市广大律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参与法治郑州、平安郑州、和谐郑州建设等方面发挥的作用给予高度评价,并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律师工作提出要求:一是高举旗帜,始终保持律师工作的正确方向。坚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本质属性,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守护者和捍卫者。二是发挥作用,自觉服务郑州都市区建设。要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以实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刑事辩护,让公众从每一起案件的处理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促进平安郑州建设。要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发挥法律服务在政府重大决策论证、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建设、投融资、企业兼并重组、转型升级、生态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作用。三是完善机制,加强律师行业领军人才的培养和选拔。树立人才是核心竞争力的观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在律师教育培训、人才培养使用方面的政策措施,积极培养一批在河南律师界乃至全国律师业内有影响力、有感染力的高素质人才。四是履行职能,全面加强对律师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要将律师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律师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两结合”管理体制,加强对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指导。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努力做好各项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积极维护律师执业权益,为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创造良好的环境。

市委政法委领导出席闭幕式并讲话。他对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祝贺,并充分肯定了近年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郑州建设、社会和谐稳定以及在队伍建设方面的成就。就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的律师工作,他提出五项要求:一要坚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工作者。广大律师特别是党员律师要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二要坚持做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服务者。深入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法律问题,着力办好投资担保、金融证券、商贸地产等领域的法律事务,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为宏观调控、经济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法律支持;通过开展企业法律体检、参与企业重整重组等方式,为企业提供权威、高效、及时的法律服务。三要坚持做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者。严格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要求,恪守执业道德、执业纪律,真正让无罪者免受冤屈、让受冤屈者洗雪冤情、让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四要坚持做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者。充分发挥律师专业优势,为政府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建议、当好参谋助手,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坚持依法办案,敢于同一切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尊严,促进司法公正;积极参与普法活动,注重以案释法、辨法析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五要坚持做社会和谐稳定的促进者。要当好“变压器”。着眼于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依法办理法律事务和调解工作,促进矛盾纠纷通过司法渠道、调解方式得到解决。要当好“防火墙”。发挥自身优势,为党和政府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要当好“扩音器”。主动提供法律咨询,开展法律援助,进行法制宣传,通过提高全社会的法治意识,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要当好“粘合剂”。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多站在法律的角度上解疑释惑,消除隔阂,最大限度地获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河南省律师协会会长王京宝到会致辞。河南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师协会秘书长黄兴士,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部门的有关领导和市司法局班子成员分别出席大会开幕式和闭幕式。全市近170名律师代表、特邀代表和列席代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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