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司法行政工作简报第二十四期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3-09-04 15:20

第24期

 

  郑州市司法局                           2013年9月3日

 

目    录

 ☆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法官与律师交流座谈会

☆  郑州市司法局举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班

☆  金水区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律师协会

联合召开法官与律师交流座谈会

 

 9月3日上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郑州市律师协会联合召开了法官与律师交流座谈会,征求律师对全市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倾听律师在诉讼中的执业权利保障呼声,共同探讨如何构建律师与法官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问题。

 市法院副院长王志民主持座谈会。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市律协党委书记张予琳与全市15名律师,市法院纪检组长闫金丽和市内6个基层法院纪检组长以及市中院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张予琳同志通报了郑州市第五次律师代表大会有关情况,并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致辞。15名律师代表围绕“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的诉讼权利”、“公民代理行为对法律服务市场有何影响,应如何规范”、“如何建立和完善法官和律师既充分沟通又相互监督、共同促进的长效机制”和“如何充分发挥律师在促进司法公正、化解社会矛盾、诉讼调解中的作用”等议题了提出很多中肯的意见和建议。

 闫金丽同志感谢与会律师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支持,欢迎广大律师对两级法院工作进行监督,表示将结合正在开展的纪律作风整顿,对座谈中提到的问题,认真加以梳理,应当解决又能解决的抓紧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列出计划,跟进解决。

 最后,王志民副院长作了总结讲话,表示通过上午的座谈,双方达成了三点共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工作中的交流与沟通。律师和法官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中重要组成部分,只是职业分工不同,价值取向是一致的,有必要构建良性沟通机制,共同维护司法公正。二是要建立律师执业权利保障的长效机制。市中院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力争年内出台《关于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共同促进司法公正的意见》。三是双方都要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素质,以便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努力为郑州市的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郑州市司法局

举办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班

 

 为更好地执行《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省政府令第27号)、《郑州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08号),根据市政府要求,郑州市司法局于8月29日至30日,在市局八楼中型会议室举办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培训班。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和窗口单位工作人员共计56名同志参加了培训。

 培训特邀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李庆伟进行授课。李庆伟按照省、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的意见要求,结合自身长期从事法制工作的实践经验,以生动鲜活的案例,精美的图片和视频,就如何全面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进行了专题辅导。培训结束后对参训人员进行了考试测试。

 通过培训学习和考试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市局行政执法人员对服务型行政执法的认识,强化了自我约束能力,规范了执法工作程序,为司法行政系统文明执法、公正执法、教育执法、严格执法奠定了基础。

金水区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

 

 为有效规范和净化法律服务市场,近期,金水区司法局精心谋划,组织力量,主动出击,对辖区非正规执业机构进行了排查、清理和整顿。

 此次清理整顿以金水区法院附近的执业机构为重点,共排查出3家非正规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对这3家非法进行法律咨询的从业者进行了警告,要求他们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规定开展法律服务,严禁超范围执业,责成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拿出书面整改意见,立即着手整改,并接受区司法局的复查验收。

 下一步,金水区司法局将扩大排查范围,加大清理力度,杜绝一切违规执业,保证法律服务质量,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为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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