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司法厅制定出台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套 规定规范人民监督员亮证履职
来源:河南省司法厅  时间:2022-03-30 11:40


         近日,省司法厅制定印发《河南省人民监督员培训、考核、奖惩规定》《河南省人民监督员任职宣誓规定》《河南省人民监督员证书管理规定》《河南省人民监督员档案管理规定》等四项规定。四项规定细化了人民监督员培训、考核、奖惩、宣誓、证书、档案等管理工作:

  实施人民监督员业务培训师资库建设。围绕监督检察机关办案活动需求,面向社会遴选师资,为提升人民监督员履职能力提供智力支持。

  细化人民监督员考核机制。明确考核期间、考核形式、考核等次,将人民监督员参训、履职、参加其他活动情况等纳入考核范畴,充分发挥行政考核效能。

  规范奖惩,强化人民监督员队伍管理。对考核等次优秀的予以通报表扬,对任期内被劝诫两次的予以免职,树立正向激励导向,保证队伍奋进自律。

  明确任职宣誓。具体规定了组织形式、场地设置、步骤程序、宣誓誓词,通过宣誓增强人民监督员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

  规范证件、档案管理。明确人民监督员证件编号规则、证件使用规范及档案资料编制内容等,规范人民监督员持证上岗、亮证履职,确保选任管理资料全面入档、人民监督员履职轨迹全程可回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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