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郑州市司法局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防疫、业务”两不误,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市局印发《郑州市法律服务行业复工实施方案》,分两个批次安排全市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复产复工,明确复工条件,严格复工流程,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有关部门做好复工服务工作。
二是恢复热线值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市法援中心迅速恢复“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认真解答群众来电。春节假期结束后,郑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采用转移热线、分散办公的方式于2月3日正常复工,工作日每天有两名律师值班、两部热线畅通,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咨询,日均接听电话30余个。
三是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水平。防疫期间,全市各公证处采取网上办理、预约办理、邮寄送达等方式,一对一的为当事人提供咨询、预约、受理等公证服务。华夏公证处、大豫公证处结合线上预约、网络受理以及邮寄公证书等方式,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不可抗力公证事件服务。同时,利用热线、网络、实体窗口等服务平台和途径,对涉疫情个人、企业反映的问题,即时回应、迅速反馈;对疫情防控引发矛盾纠纷的公证服务需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企业解决纠纷、克服困难。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利。市行政复议中心坚持“停窗口、不停受理”,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通告》,及时向社会公告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临时关闭行政复议窗口现场接待工作,建议群众选择邮政挂号信、EMS邮寄等渠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允许非涉密案件在家办公、远程网络办公,确保已受理案件按时办结,避免增加群众诉累。对于确需进行现场勘验、听证或者进行专家论证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确保案件审理客观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