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强化 提质提效郑州市司法所建设成绩斐然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2-03-12 00:00

编者按:

我市司法所建设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支持下,在市局党委和各县(市)区司法局党委的科学谋划和持续推进下,司法所建设步入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发展轨道,取得了显著成效。司法所建设的有序高效推进,得益于较好地贯彻了科学发展的理念,得益于较好地坚持了“四个重在”的实践要领和“三具两基一抓手”的工作方法,得益于较好地落实了抢抓机遇、持续求进、突出提升、务实发展、创新惠民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市司法所建设的成功做法摘要编发,望各单位认真学习,切实加强对各项业务工作的提炼总结,善于发现规律、运用规律,以郑州都市区建设统揽全局,提高站位、抬高标杆,明晰方向、创新理念,努力在中原经济区郑州都市区建设中挑大梁、走前头,始终保持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良好的发展趋势、态势和气势,不断开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五个强化 提质提效  

郑州市司法所建设成绩斐然

 

郑州市辖12个县(市)区,共172个乡镇、街道办事处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按照上级关于加强“两所一庭”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争取支持,加大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所建设进程。目前全市172个司法所全部立户列编,人员495人,其中公务员编制205名,全供事业编制290名,大专以上文化程度424人,所长按副科级配备,基本实现了“规格、隶属、编制、经费保障”四落实。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领导

自中央政法工作会议提出加强“两所一庭”建设以来,市局党委首先从思想认识抓起,围绕“怎么建所、建什么样的所”这一主题,认真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分析基层司法所建设的现状。大家一致认为:过去司法所地位不高,主要问题是基层基础建设薄弱,标准不高,职能未得到充分发挥,特别是一些基层领导干部对司法所建设不够重视。针对这一情况,市局党委积极向市委、市政府汇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和面临的困难,宣传司法所在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和重要地位,以从市级层面争取理解和支持。20049月,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建设的意见》,司法所机构人员编制政策得以很快落实。《意见》明确规定:将司法所同派出所、法庭一起作为县(市)区延伸派驻到乡镇的机构,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都要设立司法所,机构独立,编制单列,每所23人,司法所长按副科级配备。期间,市政府又以郑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名义下发了《郑州市关于全市乡镇司法所规划方案》,对司法所建所配套资金及用地都作出了明确规定。多个文件的先后出台,为司法所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依据,从根本上解决了司法所立户列编这一难题,为我市司法所建设创造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二、上下联动,强化机构队伍建设

在司法所立户列编工作中,市局党委加强协调,强化运作,全力督导,确保了各项政策措施尽快落地,早见成效。市有关领导多次到县(市)区现场办公,解决司法所收编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局党委建立局领导基层联系点,分片包干下到各县(市)区督导检查,面对面地指导工作。各县(市)区司法局实行责任制,采取得力措施,抓好落实。在上下一心,共同努力下,全市12个县(市)区均以当地党委、政府或编办、司法局的名义下发了文件,对司法所机构设立、人员编制、职责范围、职级待遇等做出明确规定,率先在全省解决了司法所立户列编问题,为下步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严格标准,强化基础设施建设

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质装备的总体要求,各县(市)区按时完成了5批国债资金133个司法所的建设项目,172家司法所已经建成办公面积21439平方米,其中,乡镇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平均达到120平方米,城区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平均达到100平方米;各司法所设有所长办公室、调解室、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室、档案室、法律援助工作室等五室。在司法所建设过程中,除国债资金建设外,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自筹资金1700多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全市司法所已配备汽车98辆,电话、电脑、传真机、录音机、电视机、照相机等设备也基本齐全,为司法所高效开展工作创造了条件。

四、拔高标准,强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在巩固完善司法所机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上,市局党委通过“强化管理意识、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体系”三大措施,大力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010年,市局提出了三年内把全市所有司法所建成规范化司法所的目标任务,并先后制定下发了《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意见》和《规范化司法所百分制考核办法》,对全市司法所的组织机构、管理体制、队伍建设、业务工作、设施装备、所务管理等方面规范化建设提出具体要求。通过两年来的规范化司法所建设,我市绝大部分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上初具雏形,工作环境得到了改善,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各项业务工作开展平衡,在社会上的影响进一步扩大,地位得到明显提升。

五、完善机制,强化制度和业务能力建设

积极推进工作机制创新,抬高标杆,提升标准。坚持司法所工作职能、流程和制度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职责、职务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每日去向公开“三公开”制度。健全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岗位目标责任制,完善例会学习、请示汇报、档案管理等制度,建立业务培训、社情民意报告、排查回访、接待登记、考核评估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形成权责明确、科学严密的管理体系和管理机制。为方便群众和提升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的形象,统一了司法所标示标牌,做到制度上墙。在重视司法所制度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各项业务管理。从健全调解网络组织入手,不断完善调解机制建设,加强司法所信息化、数字化、规范化管理,加大对司法所人员的培训力度,有效提升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素质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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