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城区司法局多措并举确保“两会”期间社会稳定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2-03-06 00:00

管城区司法局多措并举

确保“两会”期间社会稳定

 

为确保全国“两会”期间的社会稳定,进一步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管城区司法局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多项措施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积极引导群众“依法维权、理性维权”,努力为“两会”期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是全面深化排查机制。要求各司法所对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进行周排查;每半月召开一次村调解主任参加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联席会议,对各类矛盾纠纷及疑难纠纷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苗头性问题和矛盾纠纷,并对各类矛盾纠纷进行研判,实行疑难案件上报制度,由局机关牵头,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

  二是进一步强化预警制度。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隐患苗头认真登记造册,建立基础台账,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并随时跟踪掌握调处情况。对于苗头明显、极易导致突发性事件、极可能发生群体性上访或其他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必须立即上报,司法所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相关部门做好稳控工作,同时启动应急预案;对于可能导致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的矛盾纠纷,社会舆论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的矛盾纠纷,要求在二十四小时内上报,同时制定调解方案,及时调处,并指定专人跟踪负责;对于其他可能干扰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一般矛盾纠纷,由矛盾纠纷发生地的司法所和调委会负责调处,实行周报制度。

  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乡镇办司法所所长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调委会主任为直接责任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重点解决好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一是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每个调解员身上,做到“三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二是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纳入目标考核范畴,与当年的评先评优工作相结合,对因工作不力,酿成重大事件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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