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出台《2011--2015郑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1-10-11 00:00

郑州市司法局

出台《2011--2015郑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

 

为加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管理,合理配置鉴定资源,积极有序发展司法鉴定机构,郑州市司法局在广泛调研论证,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日前制定出台了《2011―2015年郑州市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

我市司法鉴定机构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建立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的目标,合理配置资源,良性有序发展,加强司法鉴定机构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推进司法鉴定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进程,满足诉讼需求,维护司法公正,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规划》确立的机构发展原则是:一是总量控制,有序发展。根据诉讼和社会需求,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司法鉴定业务情况,坚持“在规范中发展”,限制发展同类业务鉴定机构,防止造成同类鉴定机构数量过多、规模过小,从而引发低水平恶性竞争和无序发展;同时,防止因机构类别单一,出现垄断和无法满足社会需求的现象,适度发展现有鉴定业务以外的鉴定机构。二是优化配置、合理布局。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人才状况,有重点地发展符合本地实际需要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业务类别,对现有机构要加强引导,发挥各自优势。经过几年努力,最终形成数量规模适度、鉴定类别布局合理,以中心城区为中心、辐射各县(市)的鉴定机构网络。三是整合资源,做精做强。积极引导现有鉴定机构整合资源,鼓励和引导其做精做强,对执业规范、社会信誉较好、鉴定量较大的进一步扶持其向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根据《规划》目标,一是调整我市现有同类业务鉴定机构的数量,同类业务鉴定机构数量饱和的要逐步淘汰一批,今后每年适度发展现有鉴定业务类别以外的鉴定机构1-3家。二是加强司法鉴定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两结合”管理体制,着力为司法鉴定机构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三是积极引导鉴定机构整合鉴定资源,鼓励和引导其做精做强,争取在2015年前,创建若干家在省内甚至在全国有一定知名度的综合性鉴定中心和专业鉴定机构,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鉴定服务。四是市内六区司法局成立司法鉴定管理科,将市属鉴定机构15-25家合理调整到六区司法局。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决定》2005年实施以来,我局加强协调沟通、严格审核准入、积极开展培训。目前,全市有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类等司法鉴定机构68家,司法鉴定人已发展到394名。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共受理司法鉴定业务3857件,完成鉴定3857件,采信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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