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1-07-18 00:00

郑州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

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715日公告精神及省司法厅考试处工作要求,现将具体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分数线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二、网上申请

参加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17159时至30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三、现场审核

(一)审核时间: 82日至10日(周六、周日休息),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8:00

(二)审核地点:郑州市司法局(桐柏南路224号)一楼大厅

(三)审核材料(复印件均使用A4纸张):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需提供本人户口簿(打印版、有人号户号)原件及复印件3份;

2、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3、学历查询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式3份;

4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5、准考证主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6、近期同一底片蓝色背景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证

件照片4张。

四、异地申请

达到合格分数线并选择异地申请资格的考生请于上述规定时间内自行办理个人司考报名档案转入(转出)手续,省内的不用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郑州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处

                            ?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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