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三调联动工作现场会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0-08-10 00:00

郑州市召开三调联动工作现场会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的“三调联动”的工作,充分发挥“三调联动”化解社会矛盾的作用,85日,郑州市委、市政府在黄帝故里新郑市组织召开了全市“三调联动”工作现场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市中级法院院长王新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祖伟,市司法局局长郑友军,市政法委副书记高春祥以及新郑市委书记吴忠华等领导出席会议,各县(市)区政法委书记、主管副县(市)区长,综治办主任、司法局长,市“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18个成员单位及各新闻媒体记者共100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首先现场观摩学习了新郑市司法局驻新郑市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室、驻交警大队交通事故调解室和新郑和庄镇调解委员会。上午10点,会议在新郑市皇宫大酒店准时开始,新郑市委书记吴忠华致欢迎词,市司法局局长、市“三调联动”办公室主任郑友军宣读了《郑州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其《工作职责》,新郑市委政法委、金水区司法局和新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本单位如何开展“三调联动”工作做了经验发言。

 最后,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作了重要讲话,她指出: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信访途径要求解决问题的重大矛盾纠纷有291件,尽管我们采取了市领导包案限时解决等多种措施,但仍然有89件尚未解决。针对当前矛盾纠纷发生发展的这些新特点,我们仍然采取过去那种单打独拼,或者上门劝说的老办法,显然是不行的。因此,必须建立起一个上得快、稳得住、调得好的矛盾纠纷调处机制,以解决当前新形势的各种矛盾纠纷。而构建社会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符合党中央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符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的需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需要。符合当前纠纷发生和发展的基本规律。是解决当前新形势的各种矛盾纠纷的最佳途径,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工作机制的必要性,做好三调联动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她同时指出;要充分认识构建社会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的有利条件,尤其是在建立三调联动体系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市政府专门召开会议讨论建立完善全市“三调联动机制”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分管领导、市综治办主任、市司法局局长为副组长,市政法各部门市直相关等18个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郑州市“三调联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司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司法局局长担任。市里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健全完善制度建设,各县(市)区政法部门调解联动工作相继开展。各行业在内部贯彻调解优先、纷纷设立调解机构已成为趋势。目前,一个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参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衔接配合的社会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工作格局正在形成,它的基本模式、组织方式、制度体系等等,都在试点单位得到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已经具备了普及推广的条件。

高书记强调:要牢牢把握构建社会矛盾纠纷三调联动工作体系的工作要求,着力加强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三调联动"中的基础作用;要切实加强行政调解,努力做好不同社会群体的利益协调工作;要切实加强司法调解,守住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发充分发挥综合优势,立“三调联动”的工作格局,

高书记在讲话的最后又特别强调几个问题:一是关于组织、协调、指挥问题,市综治委是总体协调指挥机构,具体到某一矛盾纠纷时,市司法局(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及矛盾纠纷发生单位的主管部门都有协调指挥的责任和权力,任何部门都必须服从指挥和协调。二是关于矛盾纠纷的受理问题,纠纷当事人申请解决问题的第一个部门,就是矛盾纠纷的受理单位,实行“首问负责制”。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推诿。三是关于检查指导抓落实的问题,三调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分别在县(市)区明确几个联系点,搞好重点指导,并要对工作推进情况专项检查。四是关于严格考核问题,社会三调联动工作要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五是关于各级政府保障三调联动工作经费问题,各级政府要加大经费投入,保障三调联动工作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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