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0-08-09 00:00

郑州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做好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召开后,郑州市司法局高度重视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一是认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汇报会召开后,郑州市司法局迅速召开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传达会议精神,重点学习了市委书记连维良和市长赵建才同志的讲话,并对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友军同志要求局属各单位一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把安全放在各项工作的首要位置;二是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会议结束后要立即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工作;三是局安全生产委员会要立即组成督查组,对局系统各单位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督促各单位做好隐患整改,杜绝安全漏洞,确保局系统安全稳定。

局属各单位也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对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学习,并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狱所把场所安全稳定作为重点工作来抓,积极完善各项安全制度,抓住安全关键、明确工作重点、强化隐患责任、狠抓责任落实。认真落实场所监管安全月排查制度(即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每周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将排查出的隐患及时汇总和上报。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了职责分明、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网络和运行体系,确保监管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二是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项督察。局安委会成立督察组,在局安委会领导小组副组长赵然华同志带领下,对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进行专项督察。通过检查,局属各单位十分重视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通过不断地完善安全措施,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加强预案演练,杜绝了安全隐患,确保了上半年安全无事故,较好地完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同时也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隐患和问题。比如局属监狱劳教所人员集中,罪犯和劳教人员入狱(所)前卫生健康状况复杂,存在潜在的传染病传播的隐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部分用房建筑年代较早,因设计原因消防设施的配备没有达标,如没有双消防通道,未安装烟雾报警、自动喷淋装置和防火隔离墙等消防设施,不利于火灾的早期预警和处置。此外,一些单位还存在消防器材老化、习艺或办公场所物品堆放不规范影响消防通道以及电路老化易发生火灾或触电事故的隐患。针对这些问题,局安委会下发了《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局党委书记、局长郑友军同志在《安全生产检查情况通报》上做出重要批示:“安全工作无小事,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存在问题要在七月底前彻底解决,以消除隐患。局安委会要对各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再次督查,确保整改落到实处。”

三是针对存在的问题扎实进行整改。局属各单位在收到《通报》后,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通报中指出的隐患和问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各单位均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领导和具体负责人,要求限期进行彻底整改。针对罪犯和劳教人员入狱(所)前健康状况复杂,易发生传染病传播的问题,局属各狱所在保持场所环境卫生的基础上,一方面重点加强场所卫生防疫工作,每周对 “三大现场”进行至少两次消毒。医院(卫生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经常深入监区(大队),积极开展健康知识教育,搞好季节性流行病防治工作。另一方面,各狱所根据流行性传染病传播的特点,积极储备传染病防治的药品和器材,做到防患于未然。同时,医院(卫生所)认真做好罪犯(劳教人员)的定期体检和传染病普查工作,发现有异常情况,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防止疾病传播蔓延。对于部分用房未配备烟雾报警、自动喷淋装置和防火隔离墙等消防设施的问题,由于这些用房建筑年代较早,当时没有设计先进的消防设施,整改存在较大困难。相关单位就增加了灭火器的配备和防火物资的储备,同时制定了切实可行的补救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成立了义务消防组织,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增加值班力量,加大巡查力度,以“定人、定岗、定责”的方式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

近日,局安委会对各单位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了再次督查,确保问题和安全隐患整改到位,确保全系统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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