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民调解 化解社会矛盾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0-08-02 00:00

加强人民调解  化解社会矛盾

             ――新密市司法局不断开拓人民调解工作新局面

 

新密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抓基础建设,建调解阵地;抓队伍建设,提供调解人才;抓纠纷调处,促社会稳定”,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抓基础建设,创建调解阵地。利用国债启动资金,积极协调市委、市政府及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全市十七个乡镇分别建立了司法所,达到上级要求的“标牌、印章、标示、程序、制度、文书”六统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解决了司法所办公场所问题,为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等工作的开展创建了工作阵地。

二是抓队伍建设,提供调解人才。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053基层民调员,在全市建立了376个调委会,实现全市村村不低于3名专职民调员的目标。同时为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员整体素质,新密市司法局计划于下半年分批次对全市105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业务知识技能培训,79,新密市人民调解员培训班第一期如期开课,有100多名社区民调员参加了培训,培训班采取以案说法、典型案例剖析等方法,围绕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职责、人民调解工作的方法技巧、民间纠纷的受理范围、调解程序、调解文书制作及人民调解常用法律常识等方面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

三是抓纠纷调处,促社会稳定。实施矛盾纠纷月排查制度,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工作台帐,对排查出的每一起矛盾纠纷,明确调处责任,解决时限。仅今年上半年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520起,调解1459起,调成率97% ,调成履约率95%以上,防止因纠纷引起自杀一起一人;防止民转刑两起3人;防止因民间纠纷引起群众械斗536人。为群众创造了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因为工作成绩突出,省司法厅授予新密市司法局“基层司法所建设”先进单位,司法部授予新密市司法局“基层人民调解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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