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 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0-07-30 00:00

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  打造文明畅通
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郑州航空港区:

为全面提高我市交通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建设平安和谐畅通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总体要求是: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以创建平安和谐畅通郑州为目标,以深入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主要内容,以提高全民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素质为重点,营造“行有序、路畅通、人平安”的道路交通法治环境。

二、时间安排

2010812010831,在全市开展“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月活动。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全民教育。公民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依法文明有序出行,对缓解城市交通拥堵问题至关重要。因此,各单位要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郑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作为全民学习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针对机关、社区居民、农村村民、农民工、中小学学生、大中院校学生,驻郑部队和其他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不同人群情况和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机关、农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六进”活动,提高公民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养成文明驾驶习惯,共建平安和谐畅通郑州。

(二)突出教育重点。规范公职人员和公务车辆行车秩序,是这次教育活动的重点。各单位要把公务员、纳入公务员管理序列的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作为教育重点人群。通过学习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公职人员文明交通意识,发挥在职人员和公务车辆的模范表率作用,树立良好的形象,带动和影响群众自觉学习和遵守交通安全法规。

(三)创新教育形式。各单位要结合这次学习宣传教育特点要求,充分整合资源,深入广泛开展教育。要以普法讲师团为载体,扩大教育覆盖面;以培训骨干为载体,培养一批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员、传播者和实践者;以开展免费赠送道路交通安全法书籍、宣传页为载体,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力;以法治文化为载体,充分利用广场大屏幕电视、“文艺小分队”、“普法小分队”、“公益广告”、“普法手机短信”、“法制谜语”等新颖手段,开辟教育新阵地,切实增强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强化交通综合治理,打造文明畅通郑州”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加大宣传教育经费投入,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发挥舆论作用。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纸有文,引导更多的群众参与活动中来,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宣传氛围。

(三)推广先进经验。各级各部门要及时总结交通秩序综合整治法制宣传月活动中的先进经验,及时召开现场会、交流会,进行总结推广。

(四)组织考试测验。今年“五五”普法学习考试测验活动,将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纳入考试测验内容,以此检验学习教育成果。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各部门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好宣传月活动的开展,同时要加大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督导检查力度,促进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因公职人员和公务用车交通违法行为,而被取消文明单位称号的,不得评为“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七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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