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郑州举行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0-07-02 00:00

全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郑州举行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的意见》和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由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信访局、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七区区委、区政府承办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于64日在郑州市二七区升龙国际广场举行。省司法厅副厅长黄庚倜、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权红军,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政治部主任李翔出席了会议并发表了重要讲话。

河南省司法厅副厅长黄庚倜在启动仪式上就如何开展好活动提出了具体的要求,黄厅长讲到:一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的重大意义;二是要紧密结合当前各地各单位存在的社会矛盾的突出问题,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要整合司法行政职能,使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的法制宣传教育常态化:四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进主题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副主任权红军要求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着力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此次主题宣传活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第五个五年规划的要求,把整个法制宣传教育作为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机制,求实求效,切实履行开展法制宣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社会责任;要坚持“四个重在”,密切结合“五五”规划的检查验收,不断推进“五五”确定的各项任务的落实,促进法制宣传教育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重要作用。二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营造深厚的法治氛围。要注重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大众传媒、现代网络技术的作用,寓法制于新闻事件,寓法制于典型案例,寓法制于百姓生活,寓法制于文化娱乐之中;要坚持“三贴近”原则,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及时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采用以案说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切实做好“法治河南中原行”媒体集中采访活动。各级新闻媒体要结合“法治河南中原行”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加强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宣传报道,达到在“宣传活动中普法,在普法中开展活动”的效果。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李翔指出,开展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旨在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以社会和谐稳定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社会矛盾化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因此,一是要充分认识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要紧密结合河南实际,找准工作着力点,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责任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二是要紧紧围绕深入社会矛盾化解各项任务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社会矛盾化解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开展法制宣传活动。三是要切实加强对主题宣传活动的组织领导。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谢德安,省信访局副局长马恒心,郑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龚首鹏,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高春祥,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建峡,市信访局常务副局长李应旺,市司法局局长郑友军、副局长乔俐等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及二七区区委书记朱是西、区长王鹏及区有关部门领导参加了启动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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