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局系统开展“四会一课”廉政教育深化年活动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0-07-01 00:00

在全局系统开展

“四会一课”廉政教育深化年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郑州市纪委《关于在全市开展“四会一课”廉政教育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郑纪发[2010]17号)及《郑州市领导干部“四会一课”廉政教育暂行办法》(郑办[2008]35)的要求,结合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制定和下发了《关于在全局系统开展“四会一课”廉政教育深化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八届五次全会精神,以“六个为重”为抓手,把“四会一课”廉政教育落到实处,通过开展活动,使各级领导干部坚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廉洁从政的理念,时刻做到“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为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二、任务目标

()切实提高对“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实施“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是贯彻落实反腐倡廉方针的客观要求;是贯彻执行“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的具体体现;是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制度保证。广大干警要深刻领会“四会一课”廉政教育的重要意义,熟知“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的具体要求,掌握“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的方式方法。

()充分发挥“四会一课”廉政教育预防腐败的作用。在活动中,要对照《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的规定,从思想和行为上,重点查找和解决部分领导干部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放任心理、侥幸心理、补偿心理、攀比心理、麻木思想和畏难情绪”,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

()不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四会一课”廉政教育制度的主动性。各级领导干部要弘扬勤奋好学、学以致用的良好学风,对照制度查找思想认识、制度落实上的不足,解决少数单位和领导干部不善于把握重点对象和关键时机、不善于把握反腐倡廉新形势新内容和落实制度不得力等问题,解决好谈什么、如何谈,讲什么、如何讲的问题,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级领导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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