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召开“三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
来源:转载     时间:2009-08-27 00:00

        郑州市“三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经验交流会上,郑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痛批个别行政执法单位――

 

学法没动力 执法捅娄子

 

    为推动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人群暨“三个重点”法制宣传活动的深化发展,826日,郑州市委政法委召集政法部门及16个重点行政执法单位在郑州市政法委会议室召开了郑州市“三个重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经验交流会。会上,郑州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高建慧痛批一些单位用法不严谨,学法没动力,执法捅娄子。

  高建慧强调,当前,有一部分机关公职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职业法律知识和职业法律素质还比较欠缺,这与一些单位或部门在组织要求上存在形式主义有着必然的联系。平时号召号召,检查应付应付,考试抄上一抄。这就导致部分机关公职人员学法没动力,用法不严谨,捅出娄子,惹出执法问题。

  高建慧说,各单位要在积极建立和完善学法用法激励机制的基础上,真正把法制教育的组织要求、措施任务落到实处,督促机关公职人员认真开展法律知识学习活动,确保法制教育的应有效果。

  最后,高建慧掷地有声地说,开展法治郑州创建活动离不开全市关键执法部门的支持和参与,重点单位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能否取得实效,加强领导是关键,各级领导都要把单位法制教育列入党委经常性议事日程,进一步明确责任,从严要求,确保各级、各个层面都有领导分管、有部门管理、有专人负责。进一步深化本单位、本系统法制教育活动,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庆创建安全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会上,郑州市人民检察院、郑州市卫生局、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郑州市房管局、郑州市工商局6单位结合本单位在法制活动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作了典型发言。

(转自河南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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