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司法局五项措施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09-08-27 00:00

 

中牟县司法局五项措施服务企业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帮助企业应对因金融危机带来的困难,中牟县司法局围绕影响企业稳定和发展的困难问题,强化服务,全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一是做好舆情分析报告。把“12348”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过程中的来电、来信、来访和案件进行归类统计、分析预测,把集中于某一时期、某一阶段的企业不稳定隐患、群体性劳资矛盾形成“专报”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并从法律角度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具体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二是注重涉企法制宣传。结合当前经济发展形势,大力推进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地活动,重点宣传与形势相关的劳动用工、安全生产、土地征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促进企业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职工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调处企业矛盾纠纷。在职工人数200人以上的企业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化解企业内部矛盾,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发挥各级调委会作用,排查化解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破产、经营管理不规范、企业主外逃引发的债务、劳动争议等矛盾纠纷,重点防范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可能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四是开展企业法律体检。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法律体检。通过向企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发放法律服务咨询函、为企业出具“法律风险提示函”、为企业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等形式,有针对性的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并根据“法律体检”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从法律层面分析风险,提出建议,化解矛盾,增强企业风险防范、依法经营和规范治理的能力。

    五是强化行业服务监管。加强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的监管,提高涉企案件办理质量,规范收费行为,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困难企业经济负担。组织行风监督员旁听企业经济纠纷案件,评议代理律师服务质量。发放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实行“一案一卡”,企业对律师办案情况进行评判。调查了解法律顾问服务企业情况,征询企业对其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的加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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