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齐发力 诉前调解化纠纷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7-11 17:31

中牟县人民法院积极融入基层社会诉源治理“大调解”格局,主动加强与镇政府、司法所的沟通交流,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提升诉源治理能力,拓宽解决纠纷渠道,为乡村振兴提供司法助力。

6月15日上午,中牟法院雁鸣湖人民法庭充分运用“人民法庭+镇司法所+民调组织”多方联动调解机制,妥善调解一起追偿权纠纷案件,成功化解矛盾。

据了解,2021年1月26日,三原告为二被告在中牟县某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提供连带保证责任,后二被告逾期未偿还贷款,该银行将二被告及本案三原告共同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二被告限期履行还款责任,三原告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执行中,三原告代二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共计51497.41元,后三原告向二被告追偿,二被告拒不支付该笔款项,无奈之下,三名原告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将两名被告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后,中牟法院诉调对接中心通过诉源治理平台将该案委派至雁鸣湖镇综治中心开展纠纷化解工作,镇政府司法所积极配合,邀请了解乡风民俗的人民调解员对案件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雁鸣湖人民法庭负责人张瑞颖现场详细讲解有关法律知识,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及调解员充分听取各方当事人的意见,耐心劝说,释法说理,对二被告分析其中利弊,在各方力量的耐心调解下,最终达成一致意见,二被告同意分期返还三原告的代偿款51497.41元。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雁鸣湖法庭达成调解协议并握手言和,至此,一场追偿权纠纷在诉前成功化解。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一次多元化解纠纷的生动实践,也进一步促进了基层人民法庭与镇司法所的有机协作,下一步,中牟县将继续探索创新多元解纷机制,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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