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市公安局起草并向市政府呈报了《郑州市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管理办法(送审稿)》,市司法局按程序进行立法审查,研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现公布《郑州市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起草说明,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在2024年11月1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政府网站:郑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郑州市司法局网站(郑州市政府法制网)立法草案征求意见栏目
2.电子邮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3.通讯地址:郑州市二七区长江西路8号郑州市司法局政府立法处(403室),邮编:450000
4.传真:0371-67661830(转政府立法处收)
5.电话:0371-67446680
2024年10月14日
按照政府立法程序,于2024年10月14日至2024年11月15日对《郑州市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官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法律专家学者、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64条,主要来自区县(市)政府、市直各部门、法律专家和社会公众。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专门学校和专门教育管理体制、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构成、专门学校学生入学及退出流程、专门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经研究论证,采纳21条。
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一是上位法已有明确规定;二是超出了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权限;三是部分意见不符合郑州目前实际情况,现阶段不具备可操作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