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促进依法行政,市司法局组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起草《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4日。
二、参与方式
1.电子邮箱:fzbsbc@163.com;
2.信函: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60号郑州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处,邮编:450000,请在信封上注明“文件清理征求意见”;
3.电话:0371-67186315。
2023年10月30日
按照《郑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241号),于2023年10月30日至2023年11月14日组织对《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征求意见稿)》进行了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在市司法局网站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有关市直部门书面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意见和建议1条,其中,社会公众通过邮箱、信函、电话提出的意见和建议0条;市直有关部门通过书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1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经审查,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提出的废止《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市级储备粮油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2009〕34号)的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