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关于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8-07 20:48


根据司法部和河南省司法厅的公告精神和有关要求,现就通过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0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0年8月10日9时至1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毕业后因学习、工作等原因将户籍已迁至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在内地就学毕业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可以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已取得2019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材料

选择在郑州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申请人,应在网上申请时预约现场申请时间,按照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

(一)时间:2020年8月24日至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F12窗口(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郑发大厦东门)。乘车路线:地铁一号线西流湖站下B口出,乘坐直达市政务中心的免费接驳车;或乘坐210路公交车到市政务中心站下车。

(三)需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还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3、根据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的,司法行政机关采用集中受理的方式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及时补正材料。

2、现场申请时必须本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受理。

3、现场申请时请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编号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5、当前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申请人注意自身健康安全,做好个人防护,并自觉配合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防控工作要求,听从现场指挥,不要随意走动和聚集。

咨询电话:0371-67651166

      

 

                                                 郑州市司法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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